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盯伍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蔽物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宏则液,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挪用公款私用,或者是否私分公款以及挪用公款所得的利润等,刑事惩罚的范围目前还未扩展到挪用公款公用。
但是本案中的张某并没有把公款挪为私用 而是贷款给许某,至于许某和张某的妻子吕某的经济关系是不够成挪用公款罪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