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美的表现手法
手法不一,心灵相通。比如画家用染料,作家用钢笔,钢琴家用旋律,大自然则用它鬼斧神工的造诣
二、对艺术作品的鉴赏方式有哪些
美术鉴赏这门学问改变了人们的观看方式。美术鉴赏是运用自己的视觉感知、过去已经有的生活经验和文化知识对美术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享受,并理解美术作品与美术现象的活动。
欣赏一般局限于感知、想象、情感体验等感性认识方面。
而鉴赏是运用视觉感知以及其他器官的综合作用、生活经验和文化知识对美术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享受,并理解美术作品与美术现象。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的一种比较深刻的认识。
在美术鉴赏的基础上就能够产生一定的“美术批评”,自己根据一定的标准,对美术作品或美术现象所做出的理论分析和价值判断。
要在文化情境中来认识和理解美术,“情境”,即指影响各个时期美术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背景。美术作品中所反映的各种思想、观念,都与艺术家所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背景的影响有关。
感悟鉴赏:感悟式鉴赏所要求的主要是从观看者自身的经验出发,充满想象力和激情地去欣赏美术作品。在欣赏过程中,可以任由思维驰骋而不受限制。这种鉴赏方式比较适合于写意性和表现性的艺术作品,因为这类作品所追求的不是客观地记录形象,而是通过主观化的形象处理来表达艺术家的情感。
社会学鉴赏应该意识到美术这种文化现象不是存在于真空环境之中,而是有着特定社会阶层和社会生活的烙印。要理解不同创作目的以及社会背景对艺术家的影响。这些因素不是单靠表面的观察就能完全了解的,所以社会学式鉴赏的核心在于探究、追问,了解作品的主题,发现作品的独特之处,并要了解一定的文化背景,积累一定的知识才能有很好的把握。
比较式鉴赏比较式鉴赏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每件作品的特色。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但在比较式鉴赏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美术作品的好坏是可以通过比较来确定的;但在很多情况下,作品之间并不存在谁好谁坏的问题,仅仅是表现方式和风格上的不同而已。比较的内容主要是形式方面的,但根据这些形式方面的差异也可以引导我们去寻找原因,这就需要涉及一些社会的因素了。至于具体对比哪些内容,还需要依靠感觉的指引,所以比较的方法其实是几种鉴赏方式的综合运用。
三、如何把握艺术审美特点
楼主你真幸运,正好我在写相关的论文,我就稍微说两句:
第一,人类对客观世界有各种各样的把握方式,艺术是人类把握客观世界的特殊方式,即人对客观世界的审美把握的方式,艺术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产物。
从一般反映论来看,艺术无疑是现实的反映。但是,从现实到艺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审美反映和审美心理过程。
艺术家创造艺术,首先必须对生活有所感受,这种感受是审美的感受;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形成关于世界、社会、人生的意识,这种意识不是科学意识,也不是道德意识,而是以情感为核心的审美意识。艺术就是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
但艺术家在对现实的审美感受基础上形成的审美意识往往是零散的、宽泛的,因此,艺术家必须在这个基础上加以集中、提炼、典型化,才能升华为艺术。艺术是审美意识的集中和升华。
美的创造是审美精神活动与物质实践活动的统一
美的创造过程是一种审美的精神活动过程,又是一种物质实践活动的过程。它已不是单纯的精神领域的审美感受活动,而是与体现着意志目的的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创造活动。所以,这里说的美的创造和审美感受中在意识上的想象创造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又与一般实践活动不同,它主要是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常常受情感规律所支配。
三、美的创造是人的本质力量客观展开的过程
美的创造和人类其它创造活动一样,从根本上说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即人的本质力量客观展开的过程。美的创造成果直接凝结着人的情感、智慧,体现着人联想力、想象力,体现着人的的意志力量和实践能力。
四、艺术的审美本质是什么?
艺术本质的审美价值理性在于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符号性创造,与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道德相比较,艺术具有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艺术对象包括整个宇宙、人生,自然科学在科幻艺术创作中经常以审美的方式得到某个侧面的反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亦普遍地为艺术家所注目:伦理道德的表征也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伴而行的;艺术产品作为物质构成物,表现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艺术语言符号体系。审美价值理性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人及其社会生活的其他价值属性,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审美价值理性,或者以审美的方式表现出来。
五、艺术审美的基本功能与作用
人类审美活动中的一种高级、特殊的形态。所谓审美,简单地说,就是感受、领悟客观事物或现象本身所呈现的美:具体地说,它指的是人在其社会实践过程中与客观事物或现象所历史地发生和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性关系。人与客观事物或现象大致有三种关系:一是科学的认知关系;二是伦理的规范关系;三是审美的表现关系。审美的表现关系专注于对象生动可感的表现性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具有自由性。审美的本质即自由。艺术审美与一般审美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它的审美对象不同,它是以艺术作品作为审美的对象。一般审美是对现实美的观照,现实中的客观事物或现象,原不是作为人们的实践对象和认识对象而存在的。在社会实践中,它们与人首先形成了意志实践关系和理智认识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当社会发展到人们不以直接的功利态度、实用态度对待客体对象时,才出现了比较成熟、纯粹的审美关系。而艺术美则不同于现实美,它是作为审美对象而生产、而存在的。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艺术审美需求。艺术给予人的只是一种审美愉悦、审美享受和审美评价,只在人的精神上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它不能像客观事物那样可以作为实用品出现,如画上的马不能骑,香蕉、蜜桃不能吃等。艺术必须具有美的品格,只有体现了真、善、美相统一的艺术作品,才具有审美价值,也才能实现以审美功能为前提的各项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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