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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液体药品的取用

208 2025-06-13 09:02 admin

一、化学液体药品的取用

倾倒法:口口相对,或用玻璃棒引流。

滴加法:用胶头滴管吸取一到两毫升的液体,再将胶头滴管放在试管口正上方滴加。

量取法:视线要保持与液面平行。

二、药店经常说的“代销”是什么意思?

所谓代销,就是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家把产品让给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在规定时间或者在批发商、零售商销售该产品后才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它实际上是厂家(代理商)把产品让给商家的“试用”过程,若“试用”成功,商家就会经销该产品。代销是有风险的,弄不好厂家代销出去的产品既收不到贷款也取不回货。

三、自发性,滞后性是什么意思?

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存在着自发性、滞后性和不稳定性。自发性是由于资本主义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导致的,往往伴随着盲目性;滞后性主要是指信息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不稳定性是由于市场的自发性引起的。这些因素从客观上导致了市场机制的失灵。

希望有帮助!

四、药店上药需要向药品生产厂家要什么资料?

药店(药品零售企业)进货,包括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以首先要搞清楚你做的是首营企业还是首营品种,概念要弄清楚。

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药品批发)。

做首营企业索取资料:

1、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GMP或GSP证书。

4、法人委托书。

5、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质量保证协议书。

7、、销售人员上岗证。

8、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条形码证书(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系统会员证书》)。

1—6条是《GSP》要求必须具备的,7—10条是各地药监局或各企业自己附加的。

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做首营品种索取资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GMP证书。

4、法人委托书。

5、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质量保证协议书。

7、销售人员上岗证。

8、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条形码证书(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系统会员证书》)。

11、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证书)。

12、药品质量标准。

13、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14、药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1—6条、11—14条是《GSP》要求必须具备的,7—10条是各地药监局或各企业自己附加的。

其实做首营品种首先必须是首营企业,审查清单时资料可以共享,在资料备注中说明即可。

所以首营品种可以只要再索取:

11、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证书)。

12、药品质量标准。

13、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14、药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注1、除第14条是实样以外,其他都可以是复印件,但是必须盖单位红色印章,否则无效。法人委托书必须法人亲自签名或盖法人红色印章,并注明委托范围(药品品种,销售地区),委托日期(哪一年到哪一年)。委托书的日期在质量保证协议书的日期之前。协议书的日期在进货之前。如果正式进货首营品种还要有随货同行(本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注2、做首营企业可能是药品生产企业也可能是药品经营企业,做首营品种只可能是药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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