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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后招标单位违约应如何赔偿?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3-06-05 05:22   点击:95  编辑:admin   手机版

1、双方应首先协议终止合同履行,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结算,明确后续剩余工程内容,另行招标。

2、要看合同里面对于工期进度的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整理施工过程记录,明确工期拖延的原因,如果确系施工单位的责任,可以按照合同的索赔条款执行索赔程序,如果甲乙双方不能就事实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合同关于纠纷的解决方案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3、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需要责成监理或者项目管理单位整理施工过程记录,明确违约责任和造成的损失清单,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评估实际损失的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处理后续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的方式仲裁或者诉讼。

4、不论项目的重要性大小,目前的实践工作中,最有效力的还是施工合同,合同的终止还是要看合同约定内容,如果合同约定不清,再根据建筑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所谓变更合作单位,我理解就是变更承包商,实际实践活动中是两个步骤,先和之前的承包商解除合同(方式请参照前3项说明),然后依据工程的实际要求,招标采购新的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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