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的说辞充满了无数的谎言和信口开河,出示的证据要么掐头去尾,要么造假痕迹明显。而其中,最为明显不符合逻辑的,就是以下几个方面。
(1)周立波不是在第一时间,而在事后一年半,才突然跳出来指控某某栽赃陷害他,如此明显不合逻辑和常理,已经告诉大家他们在说谎了,只是大家还没有意识到。但凡一般人,遇到栽赃陷害时,第一时间就是向警方和媒体鸣冤叫屈,通过警方调查还原真相,既将陷害人绳之以法,也彻底还自己清白,而及其反常的是,从案发到最后凭着警方取证程序瑕疵侥幸脱罪的一年半里,自始至终不仅丝毫没有提及某某,甚至连栽赃陷害都从未提及,这是最最不合逻辑和常理的事情。而且,至今都还背着吸毒的嫌疑。解释得通答案只有一个,周立波俩口子在说谎,是事后编出来的。这第一个谎言,是靠着其后无数谎言来支撑的。
(2)周立波自己叙述的某某陷害他的过程也是极其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非常滑稽的。试问,有哪个陷害者,会用一把合法的,具有明显标志雕花的古董枪,而不是一把黑枪去作为栽赃物,而且,还让被陷害者事先过目,好让被陷害者一眼就知道谁在陷害?而且,出事后,这个陷害者居然丝毫认识不到自己已经暴露,还傻瓜似的跟被陷害者解释,还主动承认枪是自己的,还一本正经的多次与被陷害者讨论案情,还假惺惺替被陷害者付律师费,这个某某真这么白痴么?看过某某采访的都很清楚,某某不仅不傻,而且远比周立波俩口子精得多。这么荒唐,完全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剧情,也真亏得周立波俩口子想的出来。
(3)周立波的警察被收买陷害说,也是及其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周对所有不利他的,一律说是警察说谎陷害他。警察说拦截是因为周蛇行,而周认为是一开始就某某授意警察有意尾随;警察说有米兰达警告,周立波矢口否认;警察说包在后座发现,而周说包在后备箱。多么荒唐的指控,某某会大动干戈不惜贿赂警察(而且绝非一个警察),而警察会不惜冒着严重后果,去给周栽一个最多被判社区服务的轻微罪行?而且,以周自称的睚眦必报,为何不去反诉警察?周的说辞不仅荒唐,而且完全不符合逻辑,更像是信口开河。
(4)胡洁对周立波与唐爽的通话进行录音,周立波的解释是为了给律师听,让律师弄清事实。这个解释也是非常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因为律师不可能不自己去向唐爽获取真实情况和证词,反而要用委托人自己去非法录音获取的无效证词,而且,律师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证词很容易被篡改。因此,周的解释极其不符合逻辑和常理,分明是为胡洁偷偷摸摸录音这种不光彩行为找借口。
一个地方不合逻辑,也许是巧合,而太多的不合逻辑,那就只能证明是在说谎了,周立波俩口子有太多的谎言和证据,一切都太假太蹩脚,这里就不再继续揭露了,太费时间和精力,就凭这些,已经能推理出,周立波俩口子一开始,就在满口谎言。相信只要稍具逻辑推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的人,很容易就能找出周立波俩口子说辞的更多不合逻辑之处。逻辑推理是谎言的照妖镜。
只要是谎言就总能找到其不合逻辑的地方!
周撒的是拙劣的谎言,其中漏洞实在是太多了!
王局公布的对唐爽的采访,让我们听到了当事的另一方的声音。有朋友说,这就是个罗生门,到底谁说的是真话,怎么判断?我今天就以一个和美国警察打过交道的,在美国生活多年的老中的身份,以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来帮助朋友们做一个判断!
非常显然的,唐爽说的是真话,他的叙述中环环相扣,叙述的整个过程没有断点,没有模糊之处。另外,他叙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过程,和我跟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一致!
反观周立波,过程叙述断断续续,多处细节模糊,显然是在编谎言。而且他叙述的和警察打交道的过程,警察的表现完全不符合美国警察执法的规范。
我来选两个周唐叙述不一致的场景,来评述一下:
1. 唐爽说,警察截停车后,让他们俩坐到了车前马路牙子上。这是符合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的经验的,我们不妨称之为“隔离原则”。
这是基于安全的考虑。美国的治安情况复杂,警察执法规范首先是要保护警察的自身安全,这些都是从以前警察牺牲的案例中提炼出来的。比如,美国警车截停你,都是在你的后方,绝不会停在你车子的前方的。因为前方的位置脱离了警察视线,是易被攻击的位置。
我记得国内的警察有过不少在前方截停疑犯的车子,从而导致伤亡的。
我跟美国警察打交道的那次是因为我的车在高速上,被一个酒驾的人撞了,警察在最终确定撞的那个人是酒驾后,决定逮捕他,在逮捕之前,让我坐回车上。这就是“隔离原则”。如果警察在给那人戴手铐的时候,我在边上,是会分散警察注意力的,所以,他必须把我隔离在自己的车里。然后再实施逮捕行动。这个事情我写过一个博客,一会我试试能不能传到头条来。头条很恶心,我发过几次文章不成功。
周立波的叙述中,则违背了这个原则。他说,警察在用电筒发现盖在衣服下的枪套的时候,让唐爽把衣服移开。这就说明,在警察搜车的时候,至少唐爽是站在警察身边的。这是不可能的。
我和美国警察打交道,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警察执法的规范性。美国警察执法非常规范,完全按照警察手册来的,这里面原因很多,其中一条是这些都是保险公司要求的。美国警察都是买了保险的,对于警察没有按照手册执法而导致的伤亡,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所以,警察当时不隔离周唐,是不可能的。
2. 根据周立波的描述,警察一上来就搜车,没有征求他们的同意。王局反复问了,警察有没有征求你的同意,周都说没有。而唐的叙述则有这个过程。有网友问,周既然知道包里的东西为什么还同意搜车?因为唐爽跟他说了,如果他不同意,就要被带到警察局,警察拿到搜查令后还是要搜的,周是不得不同意!
我前面说过,美国警察执法给我的印象就是非常规范,因为他们如果执法不规范,是要丢工作,甚至吃官司的!所以,常理判断,警察也是会征询同意的。
最后,警察实际上是确认了这两人都没有持枪证,但车上发现了枪,已经构成了非法持枪的嫌疑,符合了逮捕的条件。下来,警察呼叫了增援,呼叫增援的原因,也是遵循的“隔离原则”,把两个嫌犯隔开,尽可能地减低押送过程中的风险。
唐爽的叙述中,有警察最后反复问两人是否有持枪证的情节,这是警察在逮捕他们前,最后确认事实的过程。唐的叙述完全合理清晰。
从这两个场景分析,周撒了一个拙劣的谎言,胆子太大,毕竟现在网上有美国生活经验的,不在少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