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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常见的逻辑谬误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1-12-26 10:08   点击:166  编辑:雍保   手机版

推不出从给出的论据推不出想要证明的结论。如:因为你没有钱,所以她才不和你在一起。此推论要成立要有4个前提:她会因为谁有钱就会跟谁在一起。世界上只有你有钱,或最有钱。她知道你有钱。她行为和想法保持一致,她是这样想的就一定且必须这样做。3. 假性因果两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虚假的,只不过是时间上先后发生。常见于归因时带有偏见。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个小孩进来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假性因果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确定的事实。4. 滑坡谬误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却没有充分证据支持该推论。过于强调某个细节的重要性,无限地推演其可能发生的后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后推出一个可怕的结论。如:你不好好读书就考不上好大学;考不上好大学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没有钱;没有钱就过得不幸福。不是不可这样推论,而是要严格对待每一步,不能一笔带过。避免滑坡谬误:每一步的论证都拿出充分论据,不能忽略条件,含糊其辞地连锁推理。5. 概念偷换在观点的争论中,论者会故意转移论题,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角度,最后变成自说自话。如:钱可以买到爱情,因为约会啊、生孩子啊都要钱。这里将“爱情可以用钱获得“转移到了”爱情可以用钱支撑“。在讨论过程中,通常会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以便理解。但此时要注意概念转换的合理性,要区分出等价和不等价的部分。6. 诉诸非逻辑诉诸权威名人名言并不一定是真理,也要受到逻辑的考验,而不能直接拿来支撑某个论点。名人言论适合辅助论证,作为加强论证的材料。如果一定要使用名人言论,则需完整重现整个逻辑过程。诉诸民意民意并不意味着正当、合法、正确,多数人支持的某件事,并不一定是正确的。现实的价值次序中,还有比民意更优先的价值。诉诸情感煽情代替逻辑,情绪主导思维。并不是带有情绪不好,而是在情绪影响下容易做出错误判断。如果是非判断事件,自然可以情绪性,如娱乐休闲创作等。但当做决定做判断时,情绪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俗话说,先冷静再决定。诉诸无知我不知道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事情,别人无法证明的事情就是没有的事情。通常会以对方无法解答和说明,就认为自己是对的。如:我不知道这东西是你的,所以我就可占为己有;你无法证明没有鬼,所以就有鬼。诉诸道德站在某种道德优势上进行道德批判。将某事件与某项道德关联,从而批判某事件,但是却说不清楚该事件为什么以及如何与该项道德关联。诉诸沉默沉默不代表认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认为你无法反驳或不去反驳,就是承认自己是错的。情侣吵架中,经常出现:你不说话,就是承认了。诉诸比喻以比喻作为论证手段,实际是偷换概念。涉及比喻与类比的区别。比喻不可作为类比使用。如:男人好比一把伞,要为心爱的女人遮风避雨,所以一定要努力赚钱。首先,没有很好证据支撑男人为什么一定要比喻成伞;其次,伞不一定就遮风避雨,还会被当作服饰搭配(lolita风格中伞就可以作为搭配);最后,伞是可以换的,也是可以多人共用的。男人、伞、责任、赚钱这四个概念在跳转时都没有严格论证,不能保证其正确性。但可以作为散文、诗歌、小说等文体的素材。

人身攻击这种逻辑谬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其主要特点呢,就是不针对我们讨论的问题本身发表观点(加强,削弱,肯定,否定),而是对论题的参与者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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