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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组织条例?

184 2024-03-18 08:03 admin

一、党务组织条例?

201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条例》共二十七条,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二、什么是党务?

就是涉及中国共产党的事务,一般居委会或者社区党务工作者都是党建部门的!!!

三、党务公章尺寸?

党务公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四、党务材料是什么?

党务材料就是党的各项具体工作的相关书面的资料,一般会做留存,必要时找出来派用场。

五、基层党务是什么?

1、起草和修订党建规划、制度,草拟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党建材料;

2、组织落实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会议、活动;

3、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材料的贯彻落实、跟踪汇报,推动、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4、负责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务信息系统管理、党报党刊征订、困难党员慰问、党费收缴管理等日常党务工作;

5、组织开展企业党的建设活动等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优先;

2.有3年及以上党务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

六、党务会议有哪些?

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等。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中共中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召集。“中央全会”通常的议程是:听取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等等。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4、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5、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七、党务公开由谁制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推动下,党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会修改并通过的党章中再次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

2013年11月,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党中央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首次提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党内生活透明度”。至此,《条例》的制定出台提上议事日程。

八、党务管理考什么?

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九、党务科是什么?

1.负责学校重要党委文件,如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工作计划、总结、上报材料、交流材料、通知、信函等的行文工作;

2.负责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例会的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情况通报编写、决议督办等工作;

3.负责党委文件的校核、登记、印制、流转、管理等工作;

4.负责校外党委文件的接收、登记、拟办、传阅、督办、整理、归档等工作;

5.负责党委文件的办文和签报工作,做好校内各部门、单位报送校领导的请示、报告等材料的收转工作;

6.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章、党委书记印鉴、党委办公室印章及介绍信等。严格用印制度,做好用印登记;

7. 做好相关跨部门、跨单位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记录、决议督办等工作;

8 .参与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的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整理材料,为党委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政审手续;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党务小组是什么?

党小组由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和工作、学习和实际需要而设立,是为了便利开展党内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利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党小组应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及其分布的情况划分。一般应同本单位的机构或生产、工作部门相适应。一个党小组至少要有3名党员,选小组长1名,党员人数多的可选副组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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