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音乐是时间的艺术
音乐,是一门以声音为载体的时间艺术,素有“流动的诗,无形的画”之美称。 声音是音乐传递的媒介,换而言之,音乐通过所谓看不见、摸不着的声音进行表情达意。声音的状态一向飘忽不定,来去无踪,所以,面对音乐,人们常常会产生深不可测、遥不可及之感,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声音潜藏着一种强大的渗透力。成功的乐音不但充满激情,能够着实通达血脉,而且还可以把一切与思想及情感相结合,并直接导人听者的心灵。 时间体现了音乐呈现的特殊魅力。音乐是一种穿越时间的过程,它永远存在于一过即逝的瞬间中,既不可名状,又耐人寻味。在流动中,音乐不断地展衍、变化、组合,而与此同时,听者却在不断地捕捉,一时间,期待、满足和忘却并存,最后,通过记忆、想象、理解等能力共同整合。 音乐,通常就演唱与演奏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声乐与器乐两大类。人声是一种自然而原始的声音,也是一件最卓越的天然乐器。演出时,往往歌唱一开始,人们便本能地忽略了乐队;器乐拥有无比丰富的声源,它占据了声音这块“调色析”上的大部分色彩,具有声乐所不可替代的表现力。音乐构成的基本要素颇多,它们各自具有特殊的功用,其中包括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音色、调式、调性、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等。在此,旋律和节奏最为重要。旋律是指以高低、长短、强弱各异的音组合而成的线条,常见于高声部,它是塑造音乐形象的最重要的手段,通常被视为音乐的灵魂。节奏是指运动中的律动,它涉及到音乐中有关“时间”的各个方面,通常被视为音乐的脉搏。正是这些不同的音乐元素,能够在别具匠心的创造者手中变化出无数动人的组合,从而,实现了在音乐上描绘景物,抒发情怀,反映社会生活,寻求人生真谛的目的。 与其他艺术相比,音乐一向被认为是所有艺术中最神秘而抽象的一种。在艺术中,只有那无法用语言来解释的美才最有价值,而音乐的神奇正在于此。著名诗人海涅说过:“语言的尽头即是音乐的开始。”音乐语言非常纯粹而本质,它在朦胧而不确定之中表达了最为真切的内涵,并具能够迅捷地直达人心,因此,音乐一直被认为是一门能够“把人们内心的自由推向最高峰”的艺术。这是何等的美妙!我国古人也曾如此赞叹,用“余凌晨绕梁,三日不绝”来形容音乐的优美动人,以“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来肯定音乐的社会功用及艺术价值。 音乐具有非凡强大的融合力与感染力。在美妙的音流中,不同国度、不同种族的人们相互沟通,在产生欢愉的同时,音乐还进一步唤起了人的崇高品质与精神。
小学音乐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一、运用情感教学,体现审美教育
音乐的情感性表现在:它能使人心灵迸发出火花。(贝多芬)节奏与乐调具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柏拉图)人们常说:“音乐是语言的尽头”,也就是说音乐能够灵活、准确、细腻地直接表达人的内心情感世界,是人主观情感的一种审美体验。以音乐艺术为媒介,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是具有情感性特征的。它通过“诉诉心灵的精神、洋溢的情感以及声音所显示出这种内容精华的表现”来实现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创造和表现、感受和体验、鉴赏和评价等能力来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和情感体验,完成对学生的审美情感教育。
音乐是情感艺术,表情的音乐艺术最基本的表现功能,是音乐的灵魂。离开了情感的体验与抒发、感知与表现也就不是音乐了。我国古代《乐记》中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著名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说:“音乐是人类情感的速记”。而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则说:“把人类情感中最崇高和最神圣东西,即最隐深的秘密揭露出来,并且表现在音响中。”音乐是人类共同的情感语言,不论国度、民族、种族、音乐都可以成为人们心灵沟通的工具。
在音乐教学中应从表情开始,并要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只要有音乐,就一定有情感的反映。表情不是在学会唱歌,学会演奏之后硬加上的,也不是没有乐感的各种音乐记号的机械音响的再现,它既不是歌唱(演奏)者的外部表情的摇头晃脑,又不是毫无音乐美感的音符堆砌。
音乐的表情是发自内心地对音乐情感的体验和抒发,是把全身心对音乐内涵与外延的感知、理解与体验转换为音乐形象的再造艺术的过程。也正是在这种对音乐情感的感知、体验、表现与创造的音乐实践中使学生受到音乐的启迪,获得审美能力,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运用感知教学,体验审美教育
感知即“听、感、动”的总称。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的要点。”音乐美的表现存在于音乐艺术形象之中。没有美的形象就没有艺术。音乐形象产生的过程就是音乐实践、音乐学习、音乐创造的过程。没有对音乐艺术实践中音乐美的感知与理解,就无法实施审美教育。 听是感知和理解音乐的前提条件;听是音乐艺术实践中最重要的过程。音乐是听觉艺术,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学的一切音乐艺术实践都必须从听入手,在听的基础上进行,也决定了音乐必须把培养学生良好而敏锐的听觉放在首位:离开了“听”就无法学习音乐;离开了“听”音乐就不存在了。马克思曾说过:“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是毫无意义的”。音乐教学的全部内容都离不开音乐听觉的感知与体验、分析与理解。
在实际的艺术效果中感知与理解、认识与掌握富有音乐灵魂的活生生的音乐知识。例如:在学习音的高、低、长、短时就必须首先让学生用听觉去感知、听辩出音的高、低、长、短;在学习音符名称与其时值关系时,不是靠单单的讲解去认识,而重要的是用耳听、用手、用脚的动作体会各种音符的时值及其之间的关系;在学习调式时则需通过耳朵的听辨,感知某一调式的特点,而后总结出什么是调式,重要是从听觉中明白。
音乐都不是直接可以讲明白的,必须在听的基础上有所真正的感知与体验时才明白。中小学音乐教学所接触不是纯理论知识,而是具体形象化的音乐作品、是动的音乐、是有生命的音乐、是有情感的音乐。
三、运用实践性和创造性教学,体验审美教育
音乐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无论是参与音乐创作、音乐表演、还是参与音乐鉴赏,都需要人们展示出生命的活动。实践创造也体现了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的特征。
体现音乐审美教育的实践性,首先是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学生失去了学习音乐的兴趣,也就失去了积极参与音乐学习实践的动力。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心灵感受。由于一些原因,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产生喜爱音乐却不喜欢上音乐课的心理状态,就谈不上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在音乐教育教学中,兴趣可以构成一种审美的本质力量。“快乐式”教学赋予音乐教育强大的生命力。通过音乐学习的实践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音乐表现能、音乐鉴赏能力、音乐创造力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完成美感的实现。
四、运用形象性教学,体现审美教育
艺术教育是以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为基础内容的。音乐艺术也正像其他艺术一样,如:文学、绘画、雕塑、建筑学一样,通过艺术形象反映现实,给人以最大的审美享受。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来用音乐表现。虽然音乐没有“对现实的直接描绘”,但尽管如此,在音乐中仍然具有极为深刻和有力的反映着现实世界。人的感受和思想世界在音乐中得到鲜明的、最激动的直接体现。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通过音乐的语言、旋律、节奏、调式、调性和声、复调等变化来塑造独特的音乐形象,从而达到音乐教学中形象美的审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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