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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具体有哪些程序

66 2025-07-03 20:17 admin

一、法院开庭具体有哪些程序

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

(简要阐述诉状)。

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五、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

六、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

七、法庭组织调解。(是否同意法院的调解)。

八、要是不同意,改天去法院拿判决书!法院会通知你!

九、要是同意,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同意解决问题的方式!改天去法院拿调解协议书!或是当庭打印给你!同意调解则不能再上诉!!!你的问题到此为止!!!

以上是民事案子的程序!是普通程序!还有一种简易程序!比较简单!

刑事案子:原告是检察院!当事人为被告!

行政案子:被告是政府机关!当事人为原告!

要打官司还是去找个律师吧!否则,你会很痛苦的!

二、文学中的文本特征是什么?

文学形象是指文本中呈现的具体的感性的、具有艺术概括性的、体现着作家的审美理想的、有着审美价值的自然的和人生的图画。

然而,这只是文学形象的总体特征,至于不同性质的文学形象,还有着它们不同的具体特征,还要结合着对其高级形态的讨论才能看的更清楚。总之文学形象是人的知、情、意的精神结构有着某种对应的关系。这就形成了文学形象总体的系统性。这种系统性绝对文学形象的一般形态可分为写实性形象、抒情性形象和表意性形象三种,其中高级形态也就是艺术止境形态则由文学典型、文学意境和象征意想构成,成为独立互补的三足鼎立的艺术至境结构。

三、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1.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3.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四、初二语文作业本《苏州园林》的问题

1.设计者和匠师们之所以讲究亭台轩榭的布局,讲究假山池沼的配合,讲究花草树木的映衬,讲究近景远景的层次,都是为了使苏州园林“构成完美的图画”,不出现“欠美伤美的败笔”。

2.(1).“艺术”是强调个人独创性的活动,其成果能给人以审美愉悦,并且无法被复制;“技术”,意味着有固定的程序和手法,其成果是具有实际效用的东西,一般可以大量复制。

(2)层次不丰富,色彩单调。

3.“齿条”是什么?

五、文字和文学有什么区别?

文字和文学的区别,教课书上应该有更明确的界定和划分,但仅从字词表面上看,它们之间应该有所差异。

广义的文学可以包容所有文字的东西,文字是文学的奠基石,文学是用文学来散发光彩的。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比较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体裁,是文学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作为学科门类理解的文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及新闻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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