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监理合同可以自然延续
其实监理合同没自然延续这个说法
只是项目有的时候会有延续,这个时候一个要看延续的项目规模,是否达到必须招标的条件,如果达不到招标条件,满足直接委托的条件,可以继续委托同一家监理,可以理解为延续
如果必须招标自然不能续签监理合同。
二、新房子装修,在正式签装修合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有关家庭装修的纠纷在迅速增多,在这些纠纷当中,有不少是由于合同签订得不严谨造成的。很多消费者对合同文本的具体条款并不十分熟悉和了解,在实际使用时,由于某些条款的疏漏,也会造成与装饰公司的纠纷。您要特别注意以下六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
三、监理延期费怎么办?
可参照下文递交申请:
依照2011年6月签署的关于XXX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合同,我司为贵方履行约定的监理工作义务,考虑到更好地为甲方服务,应甲方的要求,监理服务时间均考虑了比施工合同工期相应前后延长,服务期为153日历天 (2011年07月0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施工合同施工工期112日历天(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1月20日)。我司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不计个人得失为贵方根本利益竭诚服务。工作中也得到贵方的认可并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友谊。
由于施工许可证书于2011年8月22日办理完毕,施工合同工期顺延调整为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12月15日),工程实际工期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2011年11月30日,且工程延期是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
但由于目前工程严重拖期,我司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工作,但由于工期延长带来的经营压力日趋增大,依据合同约定,申请贵方对监理服务期限延长予以确认,并进行相应的监理费用的调整。
扩展资料: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和所委托的监理工作的繁简,以建设工程投资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投资越多,计算监理费的百分比越小。
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均容易接受,也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确定计算监理费的基数和监理费用百分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较大型的技术改造工程所编制的工程的概(预)算就是初始计算监理费的基数。
工程结算时,再按实际工程投资进行调整。当然,作为计算监理费基数的工程概(预)算仅限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部分。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这种方法是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为基数乘上一个系数而计算出来的。这个系数包括了应有的间接成本和税金、利润等。除了监理人员的工资之外,其他各项直接费用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
一般情况下,较少采用这种方法,因为在核定监理人员数量和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方面,业主与工程监理企业之间难以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建设工程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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