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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3-01-28 04:03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保定职工医疗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二级医院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三级医院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统筹省域内定点公立中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职和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1%;在职和退休人员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8%;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8%。

职工医保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医保目录中甲类药品和甲类诊疗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药品(除国家谈判药品中抗肿瘤的药品外)和乙类诊疗项目先自付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国家谈判药品中抗肿瘤药品先自付2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参保人一次住院是指参保患者办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续的过程。门诊急诊抢救与住院不间断的,视为一次住院。转院过程在3日内完成的,可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未超过住院起付标准(不含)的,不视为一次住院。

省域内入院前3天、省域外入院前5天和本次入院疾病相关的门诊检查化验费用并入本次入院费用。

参保人因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在不转院的情况下,需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化验的,其费用并入患者本次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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