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继承了古希腊哲学的二元论的世界观,认为世界分为现象和物自体两部分.现象又分为直观的现象和概念的现象两种,概念的现象仍然是解释现象的另一种现象,而绝对不可能认识物自体.所以康德得出了和英国经验论如出一辙的结论,他认识到物自体既然绝对不能被现象表达,那么一切形而上学概念都是没有依据的臆想,因为即使是最不可或缺的形而上学图景(诸如因果关系、时间等)都无法合乎逻辑的从现实世界推理出来.因而理性是不合理的,他在试图脱离实际的束缚的时候触到了自身的限度,他是被暴力的从人的理念里边抽象出来强加给现实世界的,因为除此之外理性无法经历实在.但是悖论之处在于,理性永远无法被送上被告席,因为在审判的时候人们发现理性是其自身的立法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康德不知道物自体是否存在,因为按照海德格尔对康德的理解,“存在”实际上是能够被“缘在(此在)”体察的一种状态,缘在尽管也是一种现象,但是现象学实际上已经拒斥了二元对立论的主张,而部分的采纳了维也纳学派和直觉主义对于不可证明和证伪的形而上学是没有意义的看法,从而揭开了西方现代哲学的新篇章.所以,在哲学史上,康德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因为他和黑格尔的理论宣告了西方在启蒙运动之后取得巨大进展的思想解放运动休克死亡了,后来者诸如叔本华、尼采、胡塞尔等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开辟出了若干充满黑暗和光明的新道路.
如何理解韦伯社会学同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联系
现象学社会学的创始人舒茨,批判继承了韦伯的理论。
他接受了韦伯价值中立的主张,还接受了韦伯方法论个体主义立场和社会现象只能通过理想类型才能把握的方法路径。他不仅接受而且强调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只能是社会行动。但是舒茨认为韦伯的社会行动的概念,未能阐释几个关键部分,如主观主义,理解的特征和行动等。他首先批判了韦伯对主观意义的论述。
具体说,舒茨认为,韦伯没有回答一下几个问题:
1,说行动者把一种意义置于其行动之上是什么意思?
2,另一个自我是以什么形式被当作有意义的东西给予自我的?
3,自我以什么方式理解他人的主观意义?
舒茨采用现象学的方法,说明韦伯没能说明的问题来建立他的理论的。
为什么现象学的诞生是哲学的一个转折点
胡塞尔思想发展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的标志是《逻辑研究》(Logical Investigations)。这本书是近当代哲学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为哲学的发展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之间开拓了新的道路。在它的感召下,大批思想家汇集到“回到事物本身”(Zurück zu den Sachen selbst)的大旗下,其中包括莫里茨·盖格(Moritz Geiger)、亚力山大·普凡德尔(Alexander Pfaender)、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奥斯卡·贝克(Oscar Becker)、特奥多尔·康拉德(Theodor Conrad)等人。此外还有大批哲学家,虽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家,他们的思想也受到了现象学的很大影响,其中就包括萨特、海德格尔、梅洛-庞蒂、伽达默尔等等巨匠。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象学通过他们的演绎发展,仍然活跃于当代的思想界,成为当代哲学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现象学强调对直接直观和经验感知的区分,认为哲学(或至少是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厘清二者之间的关联,并且在直观中获得对本质的认识。如胡塞尔在《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创刊号的前言中所称:
“ 将各个编者联合在一起并且甚至在所有未来的合作者那里都应当成为前设的东西,不应是一个学院系统,而毋宁说是一个共同的信念:只有通过向直观的原本源泉以及在此源泉中汲取的本质洞察的回复,哲学的伟大传统才能根据概念和问题而得到运用,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概念才能得到直观的澄清,问题才能在直观的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出,尔后也才能得到原则上的解决
现象学首先是一种方法,即从直接直观和先验本质中提取知识的途径。海德格尔在1925年的“现象学基本问题”讲座中便指出了这个意义上的“现象学”并确信,“现象学发现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那些实际获得的、可估价和可批判的结果,而是在于它就是对哲学中的研究可能性的发现。”
在方法之外,现象学在研究对象上找到了连接心理学和逻辑学的中间地带,为“纯粹逻辑学”找到了根基。另一方面,在研究途径上,现象学找到了实证主义和形而上学之间的一条道路,被胡塞尔本人称为“先验的经验主义”